各会员单位及相关电子企业:
根据中国企联业字[2006]43号文件《关于推荐第六届全国优秀创业企业家候选人的通知》内容,弘扬优秀企业家艰苦奋斗,锐意改革,科学管理,勇于创新的精神,激发广大企业家的创业热情,协会决定组织开展第六届全国优秀创业企业家的推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推荐范围
创业企业家的产生是在企业家自愿申请的前提下,由各省企联(企协)、企业家协会和全国性企业团体、部分中心城市企联(企协)、企业家协会及中国企联有关部门推荐,中央企业可自荐。
二、申报条件
按照《表彰、宣传全国优秀创业企业家候选人基本条件和工作程序》(见附件一),各推荐单位在认真研究、广泛协商的基础上,择优推荐候选人。曾经申报但因名额限制未获表彰的企业家,本届可继续作为候选人申报。
三、申报内容
1、推荐单位填写《全国优秀创业企业家候选人推荐表》(见附件三)。
2、提交候选人主要业绩材料(含工作简历,详见附件一)。
3、每位候选人需交免冠、正面彩色二寸近照2张,8英寸彩色照片2张,及反映厂容、厂貌和经营水平的8英寸彩色照片2张(或反转片)。
4、将候选人业绩资料和推荐表一式3份及电子版1份,连同有关照片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和部分中心城市企联(企协)、企业家协会,全国性行业企联或相关的有关组织附上推荐函,于2006年9月15日前寄至中国电子企业协会会员部;电子版可用软盘或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,e-mail:wangjing@setcn.com

